工作人員:
導演:楊家雲|製作人:王念慈、何碧珍|撰稿:段貞夙|攝影:沈瑞源|攝影助理:劉三郎、賴志忠、蓀益茂、李志生、彭德城|剪輯:吳慧瑩|音樂:張藝|現場收音:孟麒良、許政高、孟德熒|混音:陳國偉、區志恩、黃年永、林志忠|客家語翻譯:黃鳳鈴|原住民翻譯:舒浪.達道|史料個案研究員:江美芬|執行製作:張志華、劉淑婉|婦援會慰安婦工作小組:王清峰、胡台麗、莊國明、廖英智|
得獎紀錄:
1998/第35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
【劇情大綱】
本片紀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政府佔領區的中國大陸南洋與台灣、韓國等地,當年日方在半欺騙的狀態下,徵召慰安婦的訪談。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軍方為了增加士氣與降低軍方染上性病的風險,在許多年輕女子不知情的狀況下,利用慰安的美名,召集許多女子到慰安所。1992年,從日方揭發出的三封密電,才揭開了這項事實。
第一位高女士,訴說自己十七歲坐了兩個月的船到緬甸,當年十九歲的陳女士也在被騙說中,後來才發現自己要被迫接客。因害怕家人傷心,隱瞞自己當被迫成為慰安婦的事實,她們也只能在異鄉中,找到同樣經歷的的同行者,相互傾吐。客家老太太蘇女士,二十歲那年被騙說要做食堂的生意,而誤入了慰安所,幾年間,終得以回台,憶起過往的陰影,總不願多做回想。
劇組走訪當年幾位女士停留之處,講述當年的狀況。有人懷了孕,生下孩子後夭折,也只能接受命運。
阿桃,第一位站出來代表台籍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與國家賠償的黃女士,道出當年事發的過程,翻開過往的傷疤,至今仍無法抹滅。
李女士當年被騙到菲律賓,回台後,終身未嫁。原住民何女士十八歲時,被當地徵召到瑞穗,慘遭日本軍輪姦懷孕,因無法再繼續在家族生存,獨自北上求生。曾女士因過往經歷,幾度流產。黃女士動過多處手術,當年也因次類似遭遇,回到太魯閣與丈夫結婚不久後即發現有孕,而備受指責。林女士當年在部落,因警察徵召女服務生一職,半年間,事實被迫提供日本軍性服務,當中懷過三次身孕,被迫墮胎,後來脫離以後,因丈夫皆知這段過去,所歷婚姻最終以失敗收場。
雷女士當年已婚也生育過,一樣難逃日本兵的壓迫。蔡女士回到當年發生事件的山洞,講述當年的自身經歷,歷歷在目,所幸誠信宗教多年的她,曾在丈夫將過世前,坦白如此不堪的過去,並學會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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