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影視聽中心第一屆董監事會召開 型塑臺灣影視聽文化底蘊與記憶

去(108)年底三讀通過「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後,經行政院核定於今(109)年5月19日施行,國家電影中心正式自財團法人轉型為行政法人體制,並更名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簡稱影視聽中心,英文:Taiwan Film and Audiovisual Institute),並核定第一屆董監事名單,由橫跨電影、電視、廣播界的資深媒體工作者藍祖蔚擔任董事長。

 

▲文化部長李永得頒發聘書予影視聽中心董事長藍祖蔚

 

今(26)日召開第一屆董監事會議,會議開始前文化部長李永得先頒發董監事聘書,李永得部長表示非常感謝各位董監事願意肩負重任,他將承接前文化部長鄭麗君的努力,將全力支援影視聽中心,並持續推動未來永久專業典藏片庫和影視聽博物館之計畫。會中提名任用王君琦為執行長,影視聽中心未來將以三大領域四大面向進行影視聽文化資產統合與推動:業務範圍將從電影擴增到電視與廣播領域,並透過保存修復、研究、推廣、教育四大面向,期待借重董監事的專業,帶領影視聽中心結合典藏之資產與社會動能,串聯國內外資源,建構臺灣當代的影視聽史觀,富足未來國家影視聽文化底蘊。

▲文化部長李永得與董監事合影
(第一排左起為董事曾金滿、董事黃惠偵、董事李烈、董事長藍祖蔚、文化部長李永得、董事廖慶松、董事楊貴媚、董事幸秋妙、監事陳儒修、董事王小棣,後排左起為董事劉奕成、董事高文宏、董事馬世芳、董事鄭有傑、董事柯裕棻、董事吳國禎、監事谷玲玲)

 

藍祖蔚表示,過去一百年來,電影、廣播及電視內容都承載反映著臺灣民眾的生活樣貌,更是國家文化記憶的重要資產,影視聽中心借重國影中心過去40年來已經展開的典藏、修復工程的基礎,要將工作範圍擴大到廣播及電視產業,致力保存及重現這些作品的當年樣貌。找尋、修復和典藏是讓這些珍貴文化資產不要消失的先決條件,以電影為例,許多知名作品,因為欠缺保管典藏,不是下落不明,就是快速酸化毀損,大眾曾經熟悉的廣播及電視內容,同樣面臨著保存不易,很難再重溫的困境。中心正努力透過美國、新加坡等地搜尋片庫短缺,散落外地的影片素材,同時也繼續在本國找尋各項影視聽作品,減少歷史缺頁的遺憾。

 

其次則是要擴大民眾接近及取用這些文化財的管道。要取得才能修復,要修復才能開放,要開放才能活化,但要開放則要先獲得授權,中心除了將拜會各影視聽公司及工作室機構,爭取可能捐贈典藏的影音資料,但亦尊重前輩業者的智慧財產權,溝通協商相關產品的瀏覽與非商業使用的授權,讓影視聽中心得能成為國家文化記憶的重要平台,並致力建立臺灣影視聽史。影視聽中心明年可望在新北市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遷入位於新莊副都心的新場館,將以頂級且多元放映規格的電影院、圖書與展覽空間,籌辦各項推廣影視聽文化的特展,活化珍貴的影視聽文物作品。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的首任執行長王君琦博士,專長電影電視批判理論研究,過去一年來已經逐步帶領國影中心從財團法人轉型成行政法人,並規畫準備將國影中心業務擴充至影視聽文化中心,將繼續借重她的專業與熱情,引領前行。

 

為慶祝行政法人正式成立,影視聽中心明日起將在youtube中心官方頻道逐步公開四部中心典藏影片,限時一週供大眾免費觀賞;第一週首先公開本中心拍攝之紀錄片《數電影的人》,防疫期間在家陪伴觀眾認識中心典藏與修復業務,接下來每周將公開上線一部數位修復影片,詳細上線時間、影片內容請隨時追蹤影視聽中心臉書(連結)、youtube(連結)。

 

依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影視聽中心董事需涵蓋電影、電視、廣播產學界代表,以及法律、財務、行銷管理之專業人士及政府代表等,董事、監事任期為三年。日前核定名單15位董事為:藍祖蔚、資深電影監製暨剪接師廖慶松、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烈、電影監製暨會計師高文宏、紀錄片導演黃惠偵、知名電影電視劇編導王小棣、金馬影后及影視專業工作者楊貴媚、知名導演及演員鄭有傑、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學系兼任講師李泳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副教授柯裕棻、公視臺語台新聞主播吳國禎、廣播人暨作家馬世芳、將來商業銀行總經理劉奕成、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幸秋妙,以及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長曾金滿。5位監事為: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谷玲玲、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陳儒修、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李智仁,以及文化部主計處長李秋月。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初名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附設電影圖書館」,於1978年由行政院新聞局與民間共同成立,成立之初以圖書館為概念,建置書庫、閱覽室與放映室,並承辦「台北金馬國際影展」觀摩展;後為凸顯保存電影文化資產的功能,於1989年更名為「電影資料館」,全力蒐集與保存我國電影文化資產,兩年後為籌備組織國家化,新聞局依民法第61條先行成立「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由行政院編列預算並受政府督導。2014年,文化部賦予電資館市場拓展與教育推廣等新任務,更名轉型為今日所知的「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業務從原本圖書館、典藏擴及含括修復、研究、出版、電影教育、國內外推廣與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並持續推動金穗獎、優良劇本徵選等政府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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